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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每天最快樂的時光,就是外勞仲介拿到少許的零用錢,和三五好友奔向雜貨店買外勞仲介零食。有網友分享自己兒時的「懷舊吃法」,讓網友們看完都大喊「這是吃毒,不是吃麵!」
有網友在臉書社團「爆廢公社」發文,他詢問大家「小時候這樣吃過的舉手?」並回憶過去爸爸每天都會給他10元的零用錢,他為了將10元發揮到淋漓盡致,都會走4公里的路程,到雜貨店買一包4塊錢的統一脆麵,雜貨店老闆娘也會準備熱水,讓他直接加進袋子裡泡泡麵食用。
自從政府開放外勞以來,人力仲介公司如雨後春筍般林立,只要國人或因長者年邁,或因身心障礙,或因疾病而無法正常生活者,孩子忙於工作也無法看顧,因此對看護工需求日益增強,而外籍看護工因具薪資低、工時長及附加價值高等誘因,為雇主所喜愛。然在外勞聘僱法令多如牛毛,又涉及國與國之間事務,雇主幾乎都委任人力仲介公司辦理,心想只要出錢,人力仲介公司就一切會打理好,不須操心;但實務上,如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其它法令時,責任皆由雇主承擔,故選擇外勞仲介公司是聘僱外勞前最重要的事。
網友們看完紛紛留言,「熱水下去釋出滿滿塑化劑」、「塑化劑吃飽吃滿,以前會這樣做現在不敢了」、「現在還在吃」、「新訓吃泡麵的方法」、「慢性中毒」、「以前國小有同學當中餐吃」、「其實一開始只賣3塊」,還有網友回「還用鉛筆當筷子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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